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特别股东大会可由持股合计有权投该会议不少于10%选票的股东召集[8] - 非董事会等召集特别股东大会,收到请求后35至60天内召开会议,若20天内未发通知,请求者可发[8] 股东大会通知 - 股东大会通知需在会议日期前10至60天发出[9] - 若通知被邮局退回,未来一年股东书面要求可在公司主要行政办公室获取通知[10]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与决议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需为有权投票股份多数持有人亲自或委托出席[11] - 除董事选举外,出席会议且有权就事项投票的多数股份赞成票为股东决议[11] 股东大会休会 - 股东大会可由多数代表股份投票决定休会,休会超45天需设定新记录日期[11][12] 股东累积投票限制 - 公司为“上市企业”时,股东不得在董事选举中累积投票[12] 无会议书面同意 - 无会议情况下,书面同意需由不少于会议授权或采取行动所需最低票数的股份持有人签署[12] 股东记录日期确定 - 董事会确定有权获得会议通知、投票或书面同意的股东记录日期,不得早于会议60天或晚于10天[14] 代理投票有效期 - 有效执行的代理投票在11个月内有效,除非另有规定[14] 股东大会主持与记录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CEO或总裁主持,秘书记录会议进程[15] 股东大会规则制定 - 董事会可制定股东大会规则,会议主席有权规定相关规则和程序[15] 选举监察员任命 - 董事会或会议主席可任命选举监察员,人数为1或3人[15] 股东提名或提议业务通知时间 - 股东提名或提议业务通知需在特定时间送达公司秘书,一般为上一年度股东大会一周年前第90天营业结束前且不早于第120天营业结束前;若年会日期变动,需在年会前第120天营业结束后且不晚于年会前第90天或公司公布年会日期后第10天营业结束前送达[16] 公司秘书提供问卷 - 公司秘书需在收到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问卷[17] 被提名人面试要求 - 被提名人需在收到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请求后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接受面试[17] 股东通知持股信息 - 股东需在通知日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其与受益所有人截至会议记录日期持有的公司资本股票类别和数量[18] 股东信息更新 - 股东需在会议记录日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第16(A)(ii)(4)条要求的所有信息的书面更新[20] 征求委托投票送达要求 - 若进行征求委托投票,对于业务提议需向持有公司至少适用法律要求比例的已发行资本股票持有人送达委托投票声明和委托投票表格;对于适用规则14a - 19的征求,需向至少67%有权在董事选举中普遍投票的公司已发行资本股票持有人送达[21] 拟提名人补充信息提供 - 公司可要求拟提名人在收到后续信息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信息[23] 股东通知投票相关信息 - 若确定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与确定有权收到会议通知的股东的记录日期不同,股东需在确定有权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或会议开始营业时(以较早者为准)书面通知公司相关信息[23] 股东提名董事通知时间 - 股东提名董事通知需在特别会议前120天营业结束后至90天营业结束前或董事会公布提名后第10天营业结束前送达公司秘书[25] 公司授权董事人数 - 公司授权董事人数不少于7人且不多于11人,未指定时为9人[28] 减少董事最低人数修正案限制 - 减少董事最低人数至少于7人的修正案,若反对票或未同意股份达有权投票流通股的16 - 2/3%及以上则不可通过[28] 董事会特别会议通知 - 董事会特别会议通知若邮寄需在会议前至少4天寄出,若亲自、电话或电子传输需在会议前至少48小时送达[29] 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 - 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为授权董事人数的多数[29] 董事会会议延期 - 董事会多数成员(无论是否达到法定人数)可将会议延期至其他时间和地点,若延期超24小时需通知未出席延期会议的董事[30] 董事会无会议行动 - 董事会行动可在无会议情况下进行,需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且当时任职董事人数构成法定人数[30] 董事会委员会指定 - 董事会可通过多数授权董事决议指定一个或多个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为两名或以上董事[3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举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秘书、首席财务官等,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1] 首席执行官职责 - 首席执行官受董事会控制,全面监督和控制公司业务战略和战略事务,负责公司政策[32] 总裁职责 - 总裁是公司主要行政官员,负责公司运营的监督、指导、管理和控制[32] 秘书职责 - 秘书负责保存会议记录和股东名册,发出会议通知,保管公司印章[32] 首席财务官职责 - 首席财务官是公司主要财务官员,全面监督公司财务运营,保存和维护会计账簿和记录[33] 公司指定非选举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等可指定员工担任高级副总裁等职务,但这些人非经董事会选举不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3] 公司赔偿相关人员 - 公司应在一定条件下对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包括费用、判决、罚款、和解金等[34] 费用预支 - 获得费用预支需在书面申请中合理证明费用并包含还款承诺,公司需在收到申请后20天内支付[35] 股东检查和复制股东记录权利 - 持有公司至少5%的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或至少1%有表决权股份且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Schedule 14A的股东,有权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要求检查和复制股东记录[38] - 股东或投票信托证书持有人可在正常营业时间书面要求检查和复制股东记录,目的需与股东利益合理相关[39] 公司章程细则保存与检查 - 公司应在主要行政办公室或加州主要营业地点保存章程细则供股东在办公时间随时检查,若主要行政办公室不在加州且无加州主要营业地点,应应股东书面要求提供章程细则副本[39] 股东权益记录日期确定 - 董事会确定股东有权获得股息等权益的记录日期不得早于相关行动60天,若未确定则为董事会通过决议当日或相关行动前60天中较晚者[40] 新章程通过方式 - 新章程可由持有多数有权投票的流通股股东投票或书面同意通过,也可由多数授权董事投票或书面同意通过,但更改授权董事人数的章程除外[42] 诉讼专属论坛 - 若公司未书面同意选择其他论坛,加利福尼亚州马林县高等法院等将是相关诉讼的唯一专属论坛[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