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管理层与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rthur D. Sams实益拥有约44%的已发行普通股,对公司管理和需股东批准的事项有重大影响力[190] 公司法规选择与反收购条款 - 公司选择不受《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203条规定约束,该条规定禁止上市公司与持有15%或以上投票权股票的“利益相关股东”进行“业务合并”[197] - 公司章程文件和特拉华州法律的一些条款有反收购效果,可能阻碍第三方收购,也可能阻止股东更换管理层,还可能导致股价下跌[198][199] 公司运营风险 - 公司运营结果受客户订单和项目的规模及时间影响大,收入确认不足或延迟会导致季度运营结果波动大,可能造成重大运营损失或利润率下降[188] 公司股价影响因素 - 公司普通股价格波动大,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竞争、客户流失、季度运营结果变化等,股价下跌可能影响公司筹集资金和持续运营能力[191][194] - 证券或行业分析师的研究报告对公司股价和交易量有影响,若不发布报告、发布不准确或不利报告,股价可能下跌[196] 公司股息政策 - 公司从未宣布或支付现金股息,未来是否宣布股息由董事会决定,股东只能依靠股票升值获得回报[195] 公司股东诉讼相关 - 公司注册证书指定特拉华州衡平法院为某些股东诉讼的唯一专属法庭,这可能限制股东选择有利司法论坛的能力,增加诉讼成本[200]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若公司未能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可能无法准确报告财务结果或防止欺诈,导致股东对公司财务报告失去信心,损害公司业务和股价[204] - 公司需按季度披露内部控制和程序的变化,管理层需每年评估这些控制的有效性,但作为“非加速申报公司”,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206] 公司上市成本与合规 -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运营会产生重大成本,新法规可能带来额外合规成本[207] - 公司需开展活动以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可能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不足[208] 公司内部控制影响 - 未能有效控制可能对公司运营结果、报告义务和股价产生不利影响[209] 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相关 - 公司虽暂无需遵守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则,但需进行相关评估[210] 公司融资与股权稀释 - 公司未来需大量额外资本,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可能导致股东股权稀释[211] - 2016年计划下行使期权或授予股份的销售可能导致现有股东股权重大稀释[212] 公司股权奖励计划 - 公司2016年综合股票激励计划经修订后可授予涵盖多达1,754,385股普通股的股权奖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授予购买总计140,000股普通股的期权[212] 公司优先股发行 -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无需股东进一步投票或行动的情况下发行多达5,000,000股优先股[213] - 发行优先股可能对普通股市场价值、股东投票权和公司控制权变更产生不利影响[213] - 具有有利经济条款的优先股发行可能使普通股投资吸引力下降[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