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合规,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3]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1]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秦克景先生 [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9人,代表股份66,635,104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0% [2]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6,026,154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63% [2]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8人,代表股份608,95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 [2] - 中小投资者共138人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代表股份608,95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11月07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7%,其中现场0人,网络138人 [3]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6,49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1%;反对109,250股,占0.1640%;弃权33,300股,占0.0500%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909%;反对109,250股,占17.9407%;弃权33,300股,占5.4684% [3]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曹建民、钱妍 [3] - 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备查文件 -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