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2024年11月22日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对合力泰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后续将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表决 但重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2][3][4][29]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概述 公司重整基本情况 - 福州中院对合力泰破产重整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申请人福建华闽对合力泰的债权经仲裁裁决确认但未获清偿 合力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具备破产原因 其主营业务有发展前景且预重整引入意向投资人 具备重整价值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4][5][6] 子公司江西合力泰重整基本情况 - 福州中院经协商取得江西合力泰破产重整案件管辖权 申请人福建华闽对江西合力泰的债权经仲裁裁决确认但未获清偿 江西合力泰存在大量执行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进入终本程序 具备破产原因 其是合力泰核心经营实体 主营业务有发展前景 具备重整价值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7][8] 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 福州中院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合力泰及江西合力泰管理人 管理人需履行接管财产、调查状况、决定事务等职责[10][11] 对公司的影响 股票交易 -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因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简称仍为"*ST合泰" 代码仍为"002217"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12] 停复牌事项安排 - 上市公司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 公司将分阶段披露重整进展 确需停牌将按规定办理并披露[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法院确定重整管理运作模式前 信息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 确定后将按规定确定责任主体[15] 继续营业的申请 - 公司拟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申请 并配合开展重整工作 做好日常运营管理[16] 其他影响 - 重整推进中公司将配合工作保障各方权益 若顺利实施重整将改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若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 股票面临终止上市风险[17] 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杭州骋风而来及四川发展投资联合体 - 杭州骋风而来注册资本5亿元 实际控制人为陈源 主要业务涉及智算中心等 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与公司及其他重整投资人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31][32][33][35] - 四川发展投资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管理16支私募证券基金 资产规模近50亿元 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与公司及其他重整投资人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36][37][38][40] 智路资本及其指定的紫光基金 - 智路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 实际控制人为李滨 是专业股权投资机构 投资多个项目 指定投资主体烟台海朝暂无财务数据 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和/或自筹资金 与公司及其他重整投资人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41][42][44][46] - 紫光基金注册资本1亿元 实际控制人为新紫光集团 专注高科技产业投资 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和/或自筹资金 与公司及其他重整投资人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47][48][49][51] 《预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杭州骋风而来 - 投资目的是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获得标的股票成为参股股东 投资主体为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 拟取得3.75亿股转增A股 占比约5.01% 支付现金对价3.18375亿元 锁定期分别为24个月和12个月 交易实施分阶段支付保证金和剩余对价 协议生效和解除有相应情形规定[52][53][55][56][57][58] 四川发展投资 - 投资目的是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且股票未终止上市 获得标的股票成为参股股东 投资主体为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 拟取得2.25亿股转增A股 占比约3.01% 支付现金对价2.03625亿元 锁定期12个月 交易实施分阶段支付保证金和剩余对价 协议生效和解除有相应情形规定[64][65][66][67][68][69][70] 智路资本 - 投资目的是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指定投资人获得标的股票成为参股股东 投资主体为乙方指定第三方 拟取得3.7亿股转增A股 占比约4.95% 支付现金对价3.3485亿元 锁定期12个月 交易实施分阶段支付保证金和剩余对价 协议生效和解除有相应情形规定[75][76][77][78][79][80][81] 紫光基金 - 投资目的是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指定投资人获得标的股票成为参股股东 投资主体为乙方指定相关主体 拟取得5000万股转增A股 占比约0.67% 支付现金对价4525万元 锁定期12个月 交易实施分阶段支付保证金和剩余对价 协议生效和解除有相应情形规定[86][87][88][89][90][91][92] 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的合理性说明 - 受让价格经市场化机制确定 考虑投资风险 投资款用于重整费用等 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未来公司有望化解风险 提升价值 公司将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意见[97] 锁定期安排 - 杭州骋风而来或其指定主体取得的2亿股锁定期24个月 其余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锁定期12个月[98]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合力泰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79%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110] 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 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影响股价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预重整事项进展详见相关公告 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控股股东未买卖股票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111][112][113][114][115]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及相关筹划等信息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11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 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