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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等4人被警示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在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程中,取得应收关联方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32亿元债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董事长及时任总经理孙明涛、时任财务总监党荣毅、董事会秘书康文杰未忠实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立案调查与风险提示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表示将每周披露1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1]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因未按期履行承诺,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资金往来违规 - 公司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在关联法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存款余额超出双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额,违反了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