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子公司及高管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文章核心观点 高盟新材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及原董事长曹学、总经理陈登雨、副总经理赫长生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决定不起诉,曹学、陈登雨、赫长生取保候审措施被解除 [1] 分组1 - 12月26日晚间高盟新材公告相关事项 [1] -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被决定不起诉 [1] - 原董事长曹学、总经理陈登雨、副总经理赫长生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被决定不起诉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1]
文章核心观点 高盟新材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及原董事长曹学、总经理陈登雨、副总经理赫长生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决定不起诉,曹学、陈登雨、赫长生取保候审措施被解除 [1] 分组1 - 12月26日晚间高盟新材公告相关事项 [1] - 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被决定不起诉 [1] - 原董事长曹学、总经理陈登雨、副总经理赫长生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被决定不起诉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