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核心观点 深交所对飞速创新、招商证券、德勤华永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因飞速创新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准确完整等违规行为,招商证券和德勤华永在执业过程中未尽职,均违反相关审核规则,深交所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1][6][12][17] 违规主体及相关情况 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28日深交所受理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 [1][6][12] - 以自有电商平台fs.com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通过ERP系统管理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分别使用金蝶星空和金蝶星瀚作为财务系统 [2][7][13] - 审核问询回复称已建立ERP和金蝶系统控制,数据匹配且记录系统操作日志,但现场督导发现与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无法准确显示商城产品销售等信息;自2023年6月起未完整保存一年系统操作日志;未对结账、审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系统操作缺乏审批 [4][9][15] - 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违反《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韦伟未尽责,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和韦伟采取书面警示自律监管措施 [5][9][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为项目保荐人,蔡鹏、刘兴德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6][17] - 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审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审查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表述审查情况不准确且未督促发行人准确披露 [18][20][21] - 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存在问题,在信息缺失情况下形成核查结论,双向核对程序执行有瑕疵,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表述核查情况不准确,质控内核部门未充分关注项目组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情况 [22][23] - 其他核查程序存在瑕疵,替代测试未获取物流单据或对账单,未完整保留函证过程记录等 [24] - 上述行为违反《审核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自律监管措施,招商证券应整改、内部追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项目申报会计师,方少帆、林希倩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6][12][16] - 对发行人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审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审查信息系统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表述审查情况不准确 [13][14][15] - 银行流水专项核查报告记载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对达到重要性水平部分资金流水仅执行单向核查 [16] - 上述行为违反《审核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其采取书面警示自律监管措施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