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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1][9]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下午15:00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 [1][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交易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1]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波主持,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4] 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370人(代表378位股东)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股份9,072,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5%;其中现场1人(代表9位股东),代表股份4,760,621股,占比1.0791%;网络369人,代表股份4,312,061股,占比0.9774% [5] -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370人(代表378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股份9,072,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65%;其中现场1人(代表9位股东),代表股份4,760,621股,占比1.0791%;网络369人,代表股份4,312,061股,占比0.9774% [6][7] - 其他出席人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8]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安徽海螺集团等3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赵洋、车继晗、郑嘉炜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9] 备查文件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