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湘潭电化不超4.87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财信证券建功
002125湘潭电化(002125) 中国经济网·2025-03-09 15:31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7日审议通过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4.87亿元,用于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 发行情况 - 保荐机构为财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郑志强、胡楚风 [1] - 发行对象为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 -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并公告 [2] - 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1] - 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5]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 - 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确定 [2] 可转债条款 - 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1] - 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2] -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2] - 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 [2]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2] - 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偿还债券余额本息事项 [3] 转股情况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 [4] - 持有人对转股有选择权,转股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4] - 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 [4] - 转股增加的股票与原股票权益同等,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4] - 不提供担保 [4] 评级与股东情况 - 主体信用等级和可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A,评级展望稳定 [5] - 电化集团为控股股东,直接持股29.54%;振湘国投和产投集团为间接控股股东,合计控制42.23%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湘潭市国资委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