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核心内容 - 北京市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于3月26日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9章104条,篇章体例未变但条文内容大幅修改完善 [1] - 修订旨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超大型城市特有的消防安全隐患,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疏散难,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人员密集场所等薄弱环节制定措施 [2] - 条例明确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由公安机关变更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主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变更为消防监管部门,并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 [3]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强化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并完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职责 [3] - 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个人应履行的消防安全义务 [3] - 对多产权建筑,明确所有权人、管理使用人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 [4] 火灾预防具体措施 - 细化完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和养老、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措施 [4] - 规范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使用行为,及时预警住宅用电、用气安全风险,并建立健全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 [4] - 针对电动自行车,明确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1][5]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 条例明确居民住宅区、单位办公生活区应按照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和充电 [5] - 单位、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5] - 明确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和措施 [5] 消防监管与执法创新 - 条例明确智慧消防城市建设要求,通过科技手段共享监管服务信息以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消防监管部门需制定年度消防检查计划 [5] - 推行非现场监管以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安全检查等环节标准统一、时限统一、结果互认的衔接工作机制 [6] - 明确消防监管部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减少重复多头检查 [6] 重点领域治理与实施计划 - 市消防救援总队将制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清单式明晰消防安全四方责任,并健全街道乡镇消防组织和工作机制 [7] - 全力推动村民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两个以上独立逃生通道”建设和拆窗破网行动,严查彩钢板房出租住人、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问题 [7] - 将对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和养老服务机构、学校、文物古建和博物馆、仓储库房等6类重点场所全面实施消防体检式指导服务,并分行业、分场所出台地方标准 [8] 智慧消防与能力建设 - 将消防安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消防应用体系,提升超大型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 [8] - 持续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制作针对性消防宣传科普作品,定期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和警示案例,并在电梯轿厢、楼宇电视等公共平台加大投放力度 [8] - 严格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和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机制 [8]
《北京市消防条例》修法表决通过,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作出规定
新京报·2025-03-26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