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谁违法改装了这10辆车?“大吨小标”货车的9年诉讼拉锯战
澎湃新闻·2025-03-26 20:37

文章核心观点 汽车租赁商徐兴武购买的10辆重型自卸货车因“大吨小标”问题无法交易和上路,买卖双方围绕车辆质量和改装问题展开9年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合同,涉事车管所原所长因受贿罪获刑,徐兴武控告相关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未获支持 [1][2][14] 车辆购买与纠纷起因 - 2015年3月25日、4月16日徐兴武从瑞菱公司购置10辆自卸货车总价365万元,支付178.5万元,瑞菱公司垫付15.7万元费用 [3][4] - 车辆租赁未收到款项开回高安,瑞菱公司起诉徐兴武支付余款,徐兴武指出车辆质量问题未被采信 [4] 鉴定申请与处理 - 徐兴武多次申请车辆质量鉴定,法院以未反诉或与查明事实无关等理由未准许 [4][5] - 高安市监局委托鉴定车辆为不合格产品,后因鉴定中心被举报无资质撤案 [6][7] 诉讼过程与判决结果 - 宜春中院认为车辆进行过改装,双方对改装形成合意,因2辆车发动机型号不符瑞菱公司构成违约 [13] - 2023年12月宜春中院判决解除合同,瑞菱公司返款赔偿,徐兴武返回2辆车,省高院维持原判 [14] 车管所原所长受贿案 - 涉事车管所原所长卢乔2013 - 2023年非法收受财物104.5万元,一审获刑两年 [15] - 瑞菱公司负责人为业务送卢乔3万元,卢乔称未专门关照该公司 [16][17] 后续控告情况 - 2025年3月3日徐兴武控告相关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3月10日警方认为无刑事犯罪行为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