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表决通过
新京报·2025-03-26 17:28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为北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法律支撑,并推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1] 目标与规划 - 条例旨在落实“双碳”目标,实施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城市建设融合 [2] - 明确将编制实施全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将相关要求纳入能源发展和供热建设发展等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需合理保障相关用地需求 [2] - 市发展改革部门将合理确定各区开发利用目标,并开展评估、监测与考核 [2] - 市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国家规划及本市中长期目标,在2025年编制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并会同各区政府确定各区目标 [5][6] 推广与应用 - 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坚持内部挖潜、外部拓源,加强区域能源合作,支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并探索建设智能微电网和开展绿电直供 [3] - 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的推广应用 [3] - 推动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综合能源项目 [3] -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快电网、热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接入和消纳能力,并推进分布式能源系统应用以促进本地化利用 [6][7] 支持与保障 - 条例授权有关部门制定覆盖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办法 [3] - 市发展改革委将尽快启动制定上述配套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的具体办法 [6] - 健全消费促进机制,细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 [3] - 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机制,推动市场化发展,并实施绿色金融服务等激励政策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7] 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 - 条例明确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装备及新材料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科企合作与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4] - 规定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支持建设产业集聚地和应用示范区 [4] - 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并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示范工程建设 [7] 配套措施与实施 - 市发展改革委将编制条例解读文本,并梳理制定配套政策清单以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条款落地实施 [5][6] - 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南,面向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进行技术普及和典型案例推广 [6] - 市发展改革委将统筹推动各单位落实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并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