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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文章核心观点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后续需履行减资程序等手续并继续信息披露义务且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14][15] 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6] -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 - 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7]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自查未发现内幕交易 [8] - 董事会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和权益份额确定授予日关联董事回避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9] - 公司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获授 [10] - 监事会多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调整价格、解除限售和归属等议案 [10][11] 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4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12]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和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 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当选监事不符合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7,100股 [12][13]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和回购的资金来源 - 回购价格经决议由6.34元/股调整为6.04元/股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