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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看检察④ ▏识破“幌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8.8亿
扬子晚报网·2025-03-28 19:41

文章核心观点 南通海门检察院侦破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款案,9名被告人被判刑,涉案“幌子公司”受到相应处理 [1] 犯罪手段 - 陆某某等9人从2014年起成立并运营多家企业,将白银、黄金材料简单改变物理性状,与粗制滥造的塑料组件拼装成“高科技产品”卖至香港,香港买方拆分取出金银熔锭后出售,以“高科技产品”申报出口退税,涉案金额达8.8亿余元 [1] - 陆某某等人通过虚开发票手段,高价购入低廉塑料部件与黄金、白银组装成“高科技产品” [2] 调查过程 - 海门检察院提前介入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高科技产品”使用价值、资金回流等方面收集证据,第一时间查封、扣押2186万元及大量涉案资产 [2] - 办案人员发现公司生产工艺粗糙、工人操作无技术标准,产品中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用量远超正常工业标准 [2] 处理结果 - 检察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将陆某某等人起诉至法院,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5年不等 [2] - 截至2024年12月,9家“幌子公司”中3家被吊销营业执照、1家被注销、5家被提示风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