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元坐地起价要到900元还不够,搬家公司7人涉强迫交易被公诉
扬子晚报网·2025-03-30 18:10
文章核心观点 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对王某等7人提起公诉,该搬家公司以“一口价”吸引消费者,实际控制物品后坐地起价,用软暴力方式纠缠消费者获取高额搬运费 [1][2] 案件详情 - 2023年6月刘女士网上下单158元同城搬家服务,工作人员现场要求每人300元上门费共900元且车费另算,刘女士支付700元后对方未搬东西上楼,刘女士报警 [1] - 公安机关反查发现全市近20起搬家坐地起价事件,抓获以王某为首的10名工作人员,2024年12月对王某及赵某等3人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 [1] 公司运营模式 - 2022年11月王某与他人合伙成立搬家公司,招募李某某、高某等9人,王某负责日常经营,在多平台以“一口价”发布搬家广告吸引客户 [2] - 王某传授获取高额搬运费“知识”,控制物品后以各种理由加价,不同意就停止搬运,用软暴力纠缠,遇强硬客户略作妥协,公司每单实际费用是原“一口价”2倍甚至9倍多 [2] 处理结果 - 2025年2月28日盐都区检察院对王某、钱某等7人以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对赵某、金某、陈某等3人不起诉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