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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1633长城汽车(601633) 证券之星·2025-03-31 18:18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长城汽车已就本次注销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9] 本次注销已履行的主要程序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3][4] -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4] - 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同意本次注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注销 [4] 本次注销的相关情况 本次注销的依据 - 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因公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死亡、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除外) [5] - 激励对象降职,按新任岗位标准重新核定可行权股票期权,调减部分予以注销;降职后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 - 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D、E档,取消当期可行权额度,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为C档,按80%行权,不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5] 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 62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岗位调迁,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30,000股 [6][7] - 50名激励对象降职,注销当期已调减的股票期权188,595股 [7] - 1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或E,注销股票期权248,666股;62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注销股票期权2,558,327股 [8] - 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6,625,588股,占公司目前A股股票期权登记总数的比例约为4.3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