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张大亮、雷英、徐攀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表明按法规和制度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1][4][8]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张大亮为硕士研究生学历,任浙江大学多职,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 [1] - 雷英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有副主任译审职称,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执行)会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 [4] - 徐攀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资格,任浙江工业大学多职,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 [8]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5][10] - 张大亮、雷英、徐攀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均为4次,均亲自出席4次,无委托出席和反对情况,未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5][10] 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 张大亮是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参与各委员会工作,监督审核相关任职、薪酬等情况,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 - 雷英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参与各委员会工作,监督审核相关任职、薪酬等情况,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5] - 徐攀是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参与各委员会工作,监督审核相关任职、薪酬、募集资金等情况,审议内部审计等报告 [10]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三位独立董事按规定在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客观公平审查,2024年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2][6][10]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 三位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日,履职时审核公司资料,与人员密切联系,掌握运营动态并实地考察 [2][7][11] - 张大亮跟进集团化管理建议落实情况,为提升管理效率贡献力量 [2] - 雷英关注监管和行业政策变化,提合理化建议 [7] - 徐攀关注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审计质量和年报披露 [11]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场地和办公场所,董秘及工作人员配合工作,独立董事有同等知情权,公司及时沟通,人员积极配合,未出现不当行为 [3][7][11] 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三位独立董事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促进规范运作,加强对相关法规认识理解,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4][7][12]
京新药业: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