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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16条措施 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
长江商报·2025-04-14 07:59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刘倩雯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坚守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等方面,提出 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意见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聚焦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不良资产 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要持续加强风险 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存量风险资产处置,严控增量业务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推进 瘦身健体。 资产负债管理同样被高度重视。《指导意见》指出,公司应合理确定业务投放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和负 债驱动式增长。建议适当提高中长期负债占比,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程度,守好流动性安全底线。同时鼓 励通过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强资本实力。 此外,瘦身健体也成为监管重点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稳妥推进附属机构优化整合,回归主责主 业,提升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