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更新免疫规划程序 - 北京市疾控局组织修订并发布了《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说明(2025年版)》,对2021年版的程序进行了调整 [1] 疫苗覆盖范围与免费接种人群 - 北京市免疫规划继续使用12种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和甲肝灭活疫苗 [2] -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可预防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行性出血热、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感冒和肺炎球菌性疾病共18种疾病 [3] - 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免费接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2] - 对发生水痘疫情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实施免费水痘疫苗应急接种 [2] - 在冬春季流感流行季节,对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所有在校的各类中小学校学生、重点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及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人员等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 [2] - 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免费接种麻腮风疫苗和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 [2] - 对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的免费应急接种,主要针对发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群或特定情况 [2] 儿童免疫接种时间表 - 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人群均为接种对象,儿童应在推荐年龄前尽早完成相应剂次接种 [4] - 乙肝疫苗第1剂需在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4] - 卡介苗需在小于3月龄完成 [5] - 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需在小于12月龄完成 [5] - 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需在小于18月龄完成 [6] - 麻腮风疫苗第2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需在小于24月龄完成 [6] - 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需在小于3周岁完成 [6] -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需在小于4周岁完成 [7] - 脊灰疫苗第4剂需在小于5周岁完成 [8] - 麻腮风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5剂需在小于7周岁完成 [8] -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需在小学五年级之前完成 [9] - 乙肝第4剂需在初中二年级之前完成 [10] - 白破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第1剂需在初中毕业前完成 [10] 特定人群接种对象界定 - 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10] - 水痘疫苗应急接种对象为发生疫情的托幼机构与学校中,未患过水痘或既往史不详、未完成2剂次接种或疫苗史不详且无禁忌症者 [10] - 流感疫苗接种对象包括60周岁以上有北京市身份证明/社保卡的老年人、所有在校的各类中小学校学生、重点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及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人员 [10] - 外来务工人员接种对象为3年内未接种过流脑疫苗或5年内未接种过含麻疹成分疫苗、无相关患病史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者 [10] - 出血热疫苗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16-60周岁的目标人群 [10] - 炭疽疫苗接种对象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10] - 钩体疫苗接种对象为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周岁高危人群 [10] 疫苗接种操作与补种原则 - 未按推荐年龄及时完成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应根据国家补种通用原则和北京市具体要求尽早补种 [11] - 现阶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11] - 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11] - 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若未同时接种,应间隔大于等于28天;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与其他疫苗未同时接种时,对接种间隔不作限制 [11] - 在遇到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的传染病疫情时,可不考虑疫苗间隔进行应急接种 [11]
新文件出台,北京哪些人群、哪些疫苗可免费接种
新京报·2025-04-16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