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s Advertising Business Is a Monopoly, US Federal Court Rules
文章核心观点 - 美国地区法官裁定谷歌广告业务构成非法垄断,谷歌将对部分裁决提出上诉 [1] 案件裁定情况 - 美国地区法官周四裁定谷歌广告业务作为科技巨头的关键收入来源构成非法垄断 [1] - 法院在备忘录意见中指出谷歌违反1890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案》第2条,称其“故意获取并维持开放式网络展示发布商广告服务器市场和开放式网络展示广告交易市场的垄断权力”而违法 [1] 谷歌回应 - 谷歌监管事务副总裁表示公司在本案中赢了一半,将对另一半提出上诉,不同意法院关于其发布商工具的裁决,称发布商有很多选择,选择谷歌是因其广告技术工具简单、经济且有效 [1] 案件背景及后续 - 该案件由美国联邦政府和17个州组成的联盟提起 [1] - 下一步法院将确定听证会日期以讨论“适当的补救措施”,但不清楚该日期何时确定,谷歌的上诉可能会使事情拖延数月或数年 [1] 行业相关情况 - 近年来谷歌庞大的业务生态系统一直受到密切关注,2024年8月美国联邦法院裁定谷歌搜索引擎也构成非法垄断 [2] - Meta本周也因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其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提出的类似反垄断指控而面临诉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