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已获董事会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还公布了回购方案主要内容、首次回购情况及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2][8][33] 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回购目的 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发展 [8] 符合条件 股票上市满6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和持续经营能力,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等 [8] 回购用途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36个月内未用完则依法注销,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9] 回购方式及价格区间 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价格上限120元/股,不超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150%,除权除息时相应调整 [10] 资金总额及来源 资金总额3 - 6亿元,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已获工行广东分行不超5.4亿元贷款承诺 [2][11][12] 回购股份情况 种类为A股,按资金上限6亿、价格上限12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500万股,占总股本0.90%;按下限3亿测算,预计回购250万股,占0.45%,除权时相应调整 [14] 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通过起3个月内,满足特定条件可提前届满,不得在特定期间回购,集中竞价回购需符合要求 [15][16][17] 股本结构变动 按不同资金测算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假设全部用于激励计划并锁定,以目前股本为基数预计结构变化 [18] 对公司影响 按上限6亿测算,回购资金占总资产2.79%、净资产6.22%、货币资金77.39%,不影响经营等,董事承诺不损害债务履行和持续经营能力 [19][20] 相关人员情况 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董监高前6个月无买卖股份、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目前未收到相关主体增减持计划 [20] 注销或转让安排 全部用于激励计划,未实施则注销,注销时履行减资程序,保障债权人权益并披露信息 [21] 具体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事宜,包括制定方案、决定提前终止、调整方案等,授权至事项办理完毕 [22][23][24] 回购方案审议情况 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披露 [25]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仅用于回购股份 [25]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4月17日首次回购507,300股,占总股本0.09%,最高成交价98.91元/股,最低97.90元/股,成交金额49,932,454.55元(不含费用) [33] 其他事项说明 按规定在首次回购次日、占比每增1%、每月初、期限过半未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时披露进展及结果 [2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