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领域,其中一起案件聚焦电梯虚假维保问题[1] - 浙江省作为电梯使用大省,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达到104万余台,位居全国第三[1] -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自2021年以来部署“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对全省电梯维保实行智慧监管,要求维保人员扫码登录并实时上传作业情况[1] 监管漏洞与问题发现 - 监管系统存在漏洞,维保人员通过上传虚假的维保时间、地点、项目及照片来规避线上监管[1] - 省及各地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也未全面有效开展现场核查,导致电梯运行安全隐患[1] - 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发现省级部门开发的“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未能及时识别虚假维保信息,并将线索上报[1] - 经初步调查,浙江省多地维保人员未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将虚假记录上传至系统,浙江省检察院于2024年9月27日依法立案调查[1] 调查行动与数据发现 - 立案后,浙江省检察院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对全省超过950万条电梯维保记录、企业人员信息及电梯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分析[2] - 分析发现虚假维保、超期维保、未委托维保等异常信息超过30万条[2] - 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核查,共办理相关案件89件[2] 监管协同与整改措施 - 2024年11月6日,浙江省检察院与省级监管部门专题磋商,移送包含超期、无证、虚假维保等问题的初核清单1563个[2] - 双方就完善电梯维保记录录入审核、动态监测、异常记录警示等机制达成共识[2] - 2024年12月27日,省级监管部门书面回复,各地已对相关违法企业立案154件,累计罚款超过1100万元[2] - 监管部门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数据规范》,升级优化了系统对电梯维保异常数据的发现和监测功能,并强化了扫码维保数据的质量验证[2] 整改评估与长效机制建设 - 2025年1月,浙江省检察院组织整改效果评估后作出终结案件决定[2] - 2025年2月,省级监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电梯检验检测维保作业信用合规指引(试行)》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2] - 监管部门开始试点运用信用监管机制,以推动电梯维保单位提升工作质量[2]
电梯维保记录造假,浙江省检察院立案筛查出异常信息30余万条
新京报·2025-04-18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