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子在美容店网贷充值24万余元,法院:美容店退钱并赔利息
新京报·2025-04-21 11:50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结果 - 一名智力障碍女子在某美容店通过信用卡及网络贷款平台累计充值24万余元,并在不到3个月内消费12万余元[1] - 法院判决美容店扣除实际合理消费0.5万元,共计需退还充值金额23.5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1][3] -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4] 美容店行为与主张 - 美容店向该女子推荐了用于治理宫寒、疏肝理气等昂贵套餐,并建议其充值办理会员卡[1] - 美容店坚称已完全告知消费内容并经其明确同意,拒绝退还已消费款项[1] - 美容店出示了有该女子签字的消费记录及部分监控视频,以证明工作人员在充值时解释了消费项目和内容[2] - 美容店表示不清楚该女子的智力状况、资金来源及是否在店内办理网贷[2] - 美容店无法向法院提供该女子从进店到离店的全流程完整监控录像[2] 司法认定与判决依据 - 经司法鉴定,该女子被证实无法正确表达意愿且无法进行简单数学计算,法院依法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 - 法院认定该女子在缔约和消费时不具备理性决策能力,其法定代理人(父亲)对合同不予追认,因此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无效[3] - 法院认为美容店提供的视频证据不完整,无法证明已进行完整、准确的告知,也无法体现该女子理解并同意的全过程[3] - 对于已消费金额,法院结合消费次数、服务内容及一般市场价格,综合确定了应扣除的合理费用为0.5万元,而非美容店主张的12万余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