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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趋利性执法司法无处遁形(金台锐评)
人民日报·2025-04-24 06:07

专项监督工作部署 -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11个方面重点任务 [1] - 专项监督工作将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重点突出涉企刑事案件的监督办案,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制措施监督等 [1] 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定义与危害 - 趋利性执法司法是指以执法司法办案为名,谋取经济利益、违规罚没财物等违法行为 [1] - 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违规异地执法抓捕,肆意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将正常合同纠纷认定为合同诈骗,将企业正当融资认定为非法集资;为获取更多罚没收入随意扩大管辖权 [1] - 趋利性执法司法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扰乱法治秩序,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政策背景与高层部署 - 党中央对趋利性执法问题高度重视,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2]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2] - "两高"报告均强调对相关问题的打击整治,"两高两部"近期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将整治违规异地涉企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作为重点任务 [2] 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 整治关键在于强化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需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立体化监督网络 [2] - 需强化人大对执法司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激发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 [2] - 需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搭建受理申诉和举报平台,强化线索筛查和交办督办,让社会监督成为遏制权力滥用的重要力量 [2] 数字技术赋能监督 - 浙江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通过分析大量执法数据精准识别异常高频处罚主体 [3] - 全国多地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利用智能监管系统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3] - 通过数据共享、智能预警、风险画像等技术手段可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问题精准锁定,推动监督模式向数字化"智慧治理"升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