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实施细则》
快讯·2025-04-24 10:56
政策范围与时间 - 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 -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新能源小客车新车 [1] - 需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 [1] 补贴标准与条件 - 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1] - 购车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1] - 转让行为不含变更登记 [1] 政策制定主体 - 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