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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二套转首套”可享个税抵扣
中国新闻网·2025-04-27 19:02

官方明确!"二套转首套"可享个税抵扣 中新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左宇坤)随着我国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使 得部分购房者此前二套房贷利率变更为首套房贷利率。在这种情况下,个税的抵扣该如何判断?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予以明确: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回应称: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 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 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贷款合同编号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 加扣除"变更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 截图自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对于需要准备的资料,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 除信息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如果填写的信息内容不完整或者纳税申 报存在疑点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 对于"组合贷"中商贷部分已办理"二套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