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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养老钱”,如何成了“唐僧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人民日报·2025-04-28 06:11

案件核心事实 - 湖北襄阳高新区团山镇福利院工作人员李某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在3年间107次套取福利院资金共计35,272元 最小单笔37元 最大单笔1,658元 [4] - 李某另挪用福利院往来款和社会老人代养费17万余元 用于个人保险保费 房屋置换及家庭装修等开支 超过3个月未还 [5] - 案件因大数据监督平台发现人均年消耗金额翻倍异常而暴露 最终查处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2][7] 腐败手法特征 - 采用"蚂蚁搬家式"微腐败手段 长期多次通过修改采购单价和数量虚报账目 [4][6] - 要求便利店经营者以现金方式返还差价 并规定面对面一对一交易以规避监管 [3] - 利用集采购 报账 出纳于一身的职务便利 同时截留社会代养费不入公账 [5] 监管漏洞分析 - 上级主管部门长期失管漏管 镇政府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 [6] - 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采购 出纳 报账等本应相互制约的岗位由一人兼任 [6] - 审核机制形同虚设 "理财小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责 [6] 整改措施 - 建立全市福利机构大数据监督平台 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7] - 推动全市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 修订完善547项人员及财务制度 [7] - 实行财务分权管理 会计和出纳分开设置 采购需经三方询价 [7] - 明确资金审批权限 4,000元以下事项由院长办公会决定 以上需报局党组研究 [7] 治理成效 - 全市共查处福利机构腐败和作风问题488个 党纪政务处分124人 组织处理329人 [7] - 福利院资金全部用于改善老人生活 新增适老化扶手床 全自动智能护理床及空调等设施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