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陕西全面实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依码支付”
陕西日报·2025-04-28 06:45
药品追溯码新规实施 - 陕西全面实行药品追溯码采集新规定 要求全省所有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追溯码并上传至省医保信息平台 否则相关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1] -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唯一电子身份证 一盒药品追溯码只应有一次扫码销售记录 重复出现可能涉及假药 回流药或串换销售 [1] - 目前陕西追溯系统已覆盖全省12个统筹区 接入定点医疗机构近2 3万家 定点零售药店1 5万余家 [1] 追溯码管理机制 - 医保部门采用"依码支付"方式 依据追溯码拨付医保基金 既保障用药安全又维护基金安全 [1] - 针对未全品种赋码药品 医保部门建设无码药品"白名单"库 支持医药机构自主申报未赋码药品信息 申报后可正常结算 [1] 政策推进与消费者指引 - 陕西近年积极推动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 印发专项文件 拓展追溯码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应用场景 [2] - 新规要求消费者购药时遵循"卖药必扫码 买药先验码"原则 主动核对追溯信息一致性 通过官方渠道扫描追溯码验证药品流通记录 [2] - 若发现药品追溯码已被出售 消费者可向医保部门举报疑似回流药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