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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边界岂容随意突破
北京青年报·2025-04-28 21:54

姓名权与公序良俗的平衡 - 自然人享有依法变更姓名的权利 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案例中前两次奇特改名被受理 第三次"周天紫微大帝"因含尊称被直接驳回 [1] - 姓名承载社会文化功能 过度标新立异会导致求职受阻 社交困扰 长期可能影响信用评估与职业发展 [1] - 频繁改名消耗公共资源 需审核材料更新系统 极端案例暴露身份管理隐患 [1] 年轻一代的个性化命名趋势 - 00后群体通过突破传统字数限制(四字名至六字名)重构身份标识 展现强烈的自我表达诉求 [2] - 虚拟世界符号向现实身份延伸 反映代际文化差异 但需警惕逾越公序良俗边界 [2] 法律实践与社会治理的改进方向 - 当前司法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 因公序良俗缺乏细则标准 导致姓名权案件执法不统一 [2] - 立法需将公序良俗原则具象化 明确禁止使用宗教神话等特殊称谓 最高法应发布指导性案例 [3] - 社会需加强文化引导 通过教育媒体等多渠道帮助年轻人平衡个性表达与文化传承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