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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十周年:筑牢金融安全网 护好储户“钱袋子”
证券时报网·2025-04-29 07:04

存款保险制度发展概况 -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建立,截至2024年末共有3761家投保机构,累计归集资金3732亿元 [1] - 制度为99%以上存款人提供全额保障,显著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1] - 形成以审慎监管、存款保险、央行最后贷款人为支柱的金融安全网 [2] 制度功能与成效 - 存款保险由商业银行缴纳保费,储户单家机构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 [2] - 2020年11月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常态化宣传防范挤兑风险 [2] - 中小银行与大银行享受同等保障,增强中小银行竞争力 [2] - 累计对900余家投保机构采取早期纠正措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峰值大幅压降 [5] 风险处置实践 - 存款保险基金具备风险监测、早期纠正、风险处置职能 [4] - 2019年深度参与包商银行处置,成为首例商业银行完全市场化退出案例 [4] - 风险处置严格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平衡存款人保护与道德风险防范 [5] 未来发展方向 - 建议提升《存款保险条例》法律层级,推动出台存款保险法 [6] - 强化早期纠正职能和专业化风险处置能力 [6] - 加大科技赋能提升履职效能,严格遵循成本最小原则使用基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