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
快讯·2025-04-29 17:55
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核心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旨在完善考核巡查机制并规范相关工作 [1] - 考核对象涵盖省级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 - 考核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注重实效,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 [1] 考核巡查实施机制 - 国务院安委会统筹组织考核巡查,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组建中央考核巡查组 [2] - 重点核查内容包括统筹发展与安全、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治理等7大方面 [2] - 采用座谈问询、明查暗访、约谈会商等6种工作方式,并可延伸抽查地市级党委和政府 [2] 考核结果运用与整改要求 - 要求省级党委和政府对通报案例及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公开曝光等整改措施 [2] - 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需制定强化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2]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督办整改情况,并会同成员单位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进行抽查核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