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三大交易品种基本规则顶层设计全面完成
中国电力报·2025-04-30 10:57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旨在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运营管理[1] - 电力辅助服务定义为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由可调节电力资源提供的调峰、调频、备用、爬坡等服务[1] - 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费用传导机制,构建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1] 市场发展现状 - 全国已有16个省建立调峰市场,15个省建立调频市场,2个省建立爬坡市场,6个区域分别建立调频、备用、调峰等市场[1] - 2024年全国调峰市场中标电量达1204亿千瓦时,对促进新能源消纳发挥重要作用[1] - 电力辅助服务发展经历了无偿服务(2006年前)、计划补偿(2006-2014年)、部分品种市场化(2014年至今)三个阶段[2] 市场创新与主体扩展 - 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辅助服务市场[2] - 强调各类具备提供电力辅助服务能力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激发用户侧灵活调节潜力[2] - 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统一衔接[2] 后续实施计划 - 将指导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与《基本规则》要求一致[2] - 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做好衔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