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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解读《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
中国电力报·2025-05-07 10:30

政策背景和市场环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标志着我国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三大电力市场核心基本规则全面建成 [2] -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已基本实现全国覆盖,市场化辅助服务品种不断拓展,形成以调峰、调频、备用等交易品种为核心的区域、省级辅助服务市场体系 [3] - 部分地区推动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侧可调节资源等新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取得良好效果 [3] 《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 - 《规则》规范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行为,明确了辅助服务提供方、采购方、电网企业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工作流程 [4] - 《规则》规定了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的分类和市场注册、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流程和要求,明确了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的衔接机制 [4] - 《规则》将有力支撑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全方位入市 [4] 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发展建设 - 《规则》填补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基本规则的空白,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5] - 《规则》强调统筹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现货市场的协同运行,构建"电能量+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架构 [5] - 通过区域辅助服务市场与省级市场的衔接,推动打破市场壁垒,优化跨省跨区电力资源配置 [5] 有效提升新能源市场化消纳能力 - 截至2024年底,全国电力装机容量达33.49亿千瓦,风电与光伏装机达14.1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 [7] - 《规则》促进建立市场化新能源消纳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火电等常规电源发挥保障作用和灵活调节作用 [7] - 通过合理设置和优化电力辅助服务品种,系统性破解新能源发电波动性、随机性困境 [8] 提高电力系统安全保供水平 - 《规则》提出建立辅助服务费用的传导机制,推动跨省跨区交易双方公平合理承担和获得辅助服务费用 [9] - 健全辅助服务费用成本分摊和费用传导机制,提高企业参与电力市场的经营预期和项目投资信心 [9] - 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火电、水电、储能、虚拟电厂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参与市场调节的积极性 [9] 《规则》的亮点 - 首次出台国家层面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市场运营管理行为 [11] - 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全国性规则框架 [11] - 明确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和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费用传导机制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