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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快讯·2025-05-07 18:11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1] - 专项信用报告需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1] - "信用中国"网站将与省级信用平台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1] 实施要求与时间节点 - 各地需明确认可其他地区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不得要求信用主体重复提供证明[1] - 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1] - 省级信用牵头部门需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评估实施进度和效果[1] 目标与预期效果 - 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1] - 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的目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