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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
广西日报·2025-05-08 09:51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政策实施 - 广西正式实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政策,要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扫描追溯码并向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才能进行结算 [1] - 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电子身份证",从生产出厂贯穿至销售全过程,监管部门可借此快速锁定问题药品,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1] - 广西已采集药品追溯码9.4亿条,覆盖1.9万家医药机构 [1] 药品追溯码的具体应用 - 参保人购药时,药店工作人员通过扫描药品追溯码进行医保结算,不影响购药流程和医保待遇结算报销 [1] - 对于尚未完成全品种赋码的药品,可暂时纳入"无码库",实现未赋码药品数据的实时动态采集和审核 [1]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官方平台查询药品追溯码核验购药信息,若显示异常可向药店反映或举报 [2] 政策实施的积极影响 - "无码不结"能有效遏制假劣药、"回流药"流入市场,防止犯罪团伙倒卖药品 [2] - 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打击空刷变现、串换套刷社保卡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 - 保障大众用药安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