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新政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自五月一日起施行
财政政策支持 -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 [1][2] - 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40岁青年提供3万—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2] -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 正常运营18个月以上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 [2] 税收金融支持 -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3年内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优惠 [4] - 商业银行设立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的企业给予授信及利率优惠 [4] 创业支持体系 - 创业培训覆盖所有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 实施差异化补贴 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如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等 [5] -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 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购置农机设备或兴办养老托育机构可获补贴 [5] 创业服务保障 - 搭建四川省科创通平台 提供创业政策、融资对接、项目展示等全方位服务 [1][6] - 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器、创业园区等载体建设 根据孵化效果给予奖补 新建国家级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获支持 [6] - 对创业失败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及就业服务 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创业领域商业保险产品 [7] 覆盖人群扩展 - 创业补贴覆盖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