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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16条措施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最高补助金可达3500万元
证券时报网·2025-05-13 21:37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对新建A类通用机场项目按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补助 涉藏地区最高3500万元 39个欠发达县域最高3000万元 其他地区最高2500万元 [1] - 改扩建A类通用机场项目按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补助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 - 运输机场增设通用航空基础设施按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补助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 - 公共服务地面垂直起降场项目按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 低空装备研发支持 - 高原型通用飞机 大中型无人机 载人eVTOL 飞行汽车等整机产品研发按项目投入30%给予支持 最高2000万元 [3] - 混合动力发动机 氢动力发动机 电推进发动机 高能量密度航空电池研发按项目投入30%给予支持 最高2000万元 [3] - 无人机反制装备研发按项目投入30%给予支持 破解"卡脖子"技术的项目支持比例提高至50% 最高2000万元 [3] 应用场景拓展支持 - 建设省级低空运行服务管理系统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2] - 建立省市共同投入机制发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 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 低空消费飞行活动 [2] 其他产业支持措施 - 航空航天重大科技专项 链主企业国家专项 关键载荷攻关等项目支持500万至2000万元 [3] - 空管和地面设备攻关 产业公共平台建设 低空制造链主企业就近配套等项目支持500万至2000万元 [3] - 首台(套)低空装备认定 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等项目支持500万至2000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