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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休息休假权是否被侵害如何认定? 法院以案释法阐明裁判规则
央广网·2025-05-14 20:02

劳动争议案件趋势 - 2022至2024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并审结二审劳动争议案件11440件,其中超过43%涉及劳动者休息休假权,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1] 线上加班争议特点 - 线上加班具有隐形化、碎片化特点,劳动者需提供微信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实质性劳动 [3][4] - 法院认定线上加班需审查是否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工作性质、加班频率及时长等因素 [4] - 某管理公司案例中,法院采信劳动者提交的晚餐券、打车报销记录及系统数据,推翻公司“加班需审批”的抗辩 [3][4] 用人单位侵权形式 - 通过拆分工资构成、伪造工资条规避加班费支付义务 [8] - 滥用特殊工时制度或“值班”名义变相强制加班,仅支付低额补贴 [8] - 侵犯婚假、产假、陪产假权益,如扣减绩效、按事假处理工资等 [6] 行业用工管理问题 - 部分公司将加班视为企业文化,以工作时长作为员工评价标准,导致“请假羞耻症” [6] - 新业态领域(如骑手培训)因用工紧张,存在隐性安排加班且不审批的现象 [3][6] 法院裁判规则 - 用人单位无权通过制度限制法定带薪年休假,试用期员工符合条件也应享受 [8] - 诱导劳动者离职或认定先兆流产病假为旷工均属违法 [8] - 育儿假、陪产假期间需足额支付工资,归为事假扣薪违法 [8] 企业合规建议 - 需制定科学休假制度,足额支付加班费以避免法律风险 [10] - 应保障孕产期女职工待遇,落实育儿假、停工留薪期权利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