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发布《规范运作指引》 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证券时报网·2025-05-15 19:58
二是规范审计委员会组织运作。其一,明确审计委员会组成。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二,完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例如,每季度至少 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实行一人一票,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 数通过等。其三,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离任管理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依规履职。 三是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和股东权利保障。其一,规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要求。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其二,强化"双控人"质押行为规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的,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其三,保障中小股东临时提 案权。将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同时规定公司不得提高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四是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相关要求。其一,明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其二, 强化内部审计机构报告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其三,明确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