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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告知质押合同带来的控制权风险 瀚川智能控股股东、实控人被出具警示函

股权质押及违约事件 - 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蔡昌蔚于2023年7月7日将其持有的控股股东瀚川投资52.43%股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 占蔡昌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8% 占公司总股本14.64% [1] - 瀚川投资同时将持有的瀚川智能1313.43万股股票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 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74% 占公司总股本7.47% 并约定债务违约时华能贵诚信托可自行办理股份质押登记 [1]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净利润为负值触发加速到期条款 华能贵诚信托有权要求立即清偿全部债务并自行办理股份质押登记 [1] 信息披露违规 - 江苏证监局认定股权质押合同签署及违约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属于应立即披露的重大事项 [2] - 瀚川投资和蔡昌蔚未及时告知公司质押合同签署情况及违约风险 导致公司迟至2025年2月22日和28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2] - 江苏证监局对瀚川投资和蔡昌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其他违规事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蔡昌蔚及瀚川投资予以通报批评 除股权质押事项外还包括股份冻结事项披露不及时 [3] - 2023年10月瀚川投资及蔡昌蔚与蒋海东签署《差额补足协议》 后因纠纷被起诉要求支付4497.21万元 [3]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于2024年12月12日和2025年1月17日被司法冻结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48% 但未及时披露 [3] 公司回应 - 公司表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 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