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资金11年未露馅 检察官助企业“亡羊补牢”
人民网·2025-05-16 09:02
案件背景 - A公司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从事纺织品市场营业用房招商、招租业务的企业,纺织业是当地支柱产业[1] - 公司出纳胡某从2013年开始利用租金收取和入账时间差挪用资金,2016年起进一步挪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 - 挪用行为持续近8年,累计金额达1亿余元,理财获利65万余元[2] 案件发现与处理 - 2024年1月当地纪检部门在审查中发现异常资金往来,胡某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 - 2024年9月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法院一审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四年[2] - 公司11年未发现该挪用行为,暴露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督缺失等问题[2] 整改措施 - 2024年1月检察院向A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加强人员培训[3] - 公司3月回复已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强人员监管[1][3] - 公司强化了租金收取流程管理,杜绝现金操作漏洞[1] 行业影响 - 案件发生在"中国轻纺城"核心区域,当地纺织业年交易额超千亿元[1] - 事件促使当地企业重视财务内控,特别是现金流密集的租赁业务管理[1][3] - 检察机关通过个案推动行业规范,提升企业法治意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