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与腐败规模 - 江西省抚州市纪检监察机关2024年以来在乡镇财政资金领域立案查处319人,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8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0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 [1] - 崇仁县政协原四级调研员方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方某某在2014年至2020年担任乡镇党委书记期间,通过虚列小微工程项目费、食堂伙食费、广告费等方式套取乡镇财政资金共计34.2万余元,并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 [1] 监管机制与问题排查 - 抚州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与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情况通报和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源头治理 [2] - 纪委监委通过乡村振兴领域巡察、信访举报排查、部门系统联查、数据比对筛查等多渠道拓展问题线索 [2] - 重点聚焦2021年以来乡镇财政资金在广告宣传费、环境整治费、招商引资费等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如报账手续不全、虚套资金、监管不到位等 [2] - 推动起底梳理2019年以来乡镇财政资金问题线索524条,并督促财政局对2021年以来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共摸排出问题80个 [2] 监督检查与系统治理 - 推动市财政局组成13个检查组,围绕广告宣传费、办公费、餐费等6项易发问题,对全市28个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70余个,移送问题线索26条 [3] - 采用系统思维,将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剖析典型案例暴露出的责任落实不力、内控体系不全、资金监管弱化等深层次问题 [3] - 针对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起,并推动制定出台乡镇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指引等相关制度 [3] 制度创新与数字监管 - 推动以南城县为试点开展乡镇“预算统筹、账户统管、资金统收统付”,从8个方面出台制度17项 [3] - 搭建乡镇财政资金数字监管平台,构建一体化监督检查体系,推动县(区)纪委监委上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模块,将乡镇财政账户纳入监管范围 [3] - 深化公务消费监管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运用,将群众反映较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列为日常监督重点 [3]
江西抚州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堵住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漏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5-18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