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中信证券、国投证券及6名保代被监管警示

监管措施 - 上交所对中信证券和国投证券出具监管警示,因两家公司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核查意见,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的规定 [1] - 中信证券和国投证券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情形 [1] - 中信证券四名保代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以及国投证券两名保代郑扬、陈实被监管警示 [4] 保荐代表人信息 - 中信证券保代李宁于2019年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负责过14个保荐项目,包括4个首发、6个非公开和4个可转债项目 [4] - 李宁最近负责的项目是国投电力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25年3月5日完成 [4] - 吴鹏于2021年登记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参与了国投电力的非公开发行项目 [5] 国投电力再融资项目 - 国投电力主板再融资项目于2024年10月获得受理,2025年1月22日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融资金额为70亿元 [6][7] - 该项目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和国投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宁、吴鹏、郑扬、陈实 [6][7] - 国投电力再融资方式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