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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上传信息方可入企现场检查
人民日报·2025-05-19 06:02

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措施 - 辽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从完善清单、规范方式、严格实施等方面提出举措,靶向解决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1] - 针对"谁来检查"问题,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省级部门统筹制定检查事项清单和标准,厘清部门权责边界 [1] - 针对"如何检查"问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执行"无计划不检查",控制专项检查范围内容时限,推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和非现场检查手段 [1] 检查实施方式创新 - 推行"扫码入企"制度,检查主体人员内容数据需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 [2] - 规范现场检查程序,要求检查前制定方案报批,检查后及时反馈结果,对问题企业当场出具书面指导意见 [2] - 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库",合理降低检查频次甚至少检免检 [1] 检查规范成效 - 自2018年建立年度检查计划审核公示制度以来,辽宁持续压减检查项目,年均压缩率保持在10%左右 [2] - 2024年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比例提升至73%,有力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监管"乱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