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给民企安心谋发展吃下定心丸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2025-05-20 17:03

法律地位与里程碑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2] - 该法创下多个“第一次”,包括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2] - 该法意味着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正式从政策保障升级到法治保障[2] 法律框架与核心内容 - 法律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2] - 法律内容将长期以来推动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以法律方式固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更稳定的预期,例如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2] - 法律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打开了更大空间,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并向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3] - 法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3] 行业现状与立法背景 - 我国民营经济已形成相当规模,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3] - 近年来,针对民营经济出现了一些错误论调,如“离场论”,部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动辄得咎,被推入舆论漩涡,影响了行业正常发展氛围[3] - 此次专门立法是对针对民营经济错误思潮的有力回击,旨在扫除妨碍行业发展的社会观念障碍[4] 权益保护与纠偏信号 - 法律特别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5] - 人格权益受到恶意侵害的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对炒作和炮制“阴谋论”的行为发出了明确的纠偏信号[5] 实施重点与配套措施 - 法律实施需全面开展宣贯活动,并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5] - 需切实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关心的问题,包括加快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5] - 需实施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5] - 与法律相抵牾的、过时的政策和措施应“应改尽改,应除尽除”,让法律成为涉民营经济政府行为的唯一参照和评价准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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