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我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包含9章78条,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法律主体地位 [1][3] - 法律确立"非禁即入、平等保护"原则,要求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公共资源交易中排斥民营企业的行为 [3][4] - 该法填补立法空白,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支持转向法治保障,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力量" [1][3] 共享电单车行业现状与壁垒 - 行业面临准入规则碎片化问题,不同城市对车辆标准、投放数量等要求差异显著,部分存在"本地条款"导致配额分配不透明 [5] - 审批流程冗长且主体不明确,存在重复审批与监管空白,车牌照"应上未上"现象频发 [6] - 地方保护主义通过资质门槛、投放限制形成"政策护城河",阻碍新兴企业进入市场 [6] 法律实施对行业的直接影响 -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五条授权反垄断机构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行为,2025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启动9个月专项整治行动 [7] -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列举15类违规情形(如地方违规审批、对外地企业设限等),要求违规规定一律废止 [8] - 2025年2月司法部行政复议案例已推动某市废除共享电单车投放限制文件,成为破除地方保护的法治样本 [9] 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 需建立科学配额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运营表现灵活分配资源 [5][8] - 法律实施将推动形成"竞争公平、监管有效、法治保障"的行业新生态,促进行业技术创新与质变 [10] - 共享电单车作为民营经济典型代表,其破壁经验可复制至其他领域,持续释放市场活力 [10]
拆壁垒、破垄断,《民营经济促进法》让公平竞争起跑线真正“平”起来
环球网·2025-05-21 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