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促进展览业发展新政,最高可获220万元奖补
中国经济网·2025-05-23 12:04
云南省展览业支持措施 - 新办展览项目在专业展馆举办且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持8万元 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递增1万元支持 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1] - 新办展览项目在非专业展馆举办且展位数量1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每个标准展位支持300元 累计不超过20万元 [1] - 延续办展项目在专业展馆举办面积达1万平方米且较上届增加的每增加1000平方米支持1万元 累计不超过50万元 [2] - 延续办展项目在非专业展馆举办展位达100个且较上届增加的每增加10个标准展位支持3000元 累计不超过30万元 [2] 引进省外优质展览项目 - 首次引进在滇举办且已在外连续举办3届及以上的大型巡回展 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每1万平方米10万元支持 最高200万元 [3] - 首次引进展览面积5万-10万平方米的按每1万平方米8万元支持 面积1万-5万平方米的按每1万平方米6万元支持 [3] - 在滇延续举办且面积不低于上届的引进展支持标准上浮10% 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20万元 [3] 其他支持措施 - 对会展企业发展 国际认证申请以及会展人才培育等方面提供支持 [3] - 措施试行期一年 支持对象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之间符合条件的情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