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山东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拟修正,增加首违不罚、自动驾驶等规定
齐鲁晚报网·2025-05-23 14:35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草案核心内容 - 时隔13年拟第二次修正《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旨在适应新法律法规要求、解决新兴行业监管难题并固化本省管理经验 [2][3] - 修正草案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6月23日 [1][7] 法规衔接与删减调整 - 删除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重复的校车停靠点规定,统一执行国家机动车限速标准 [4] - 调整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条款以符合《民法典》,删除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过时规定 [4] - 取消9项原有条款,包括第二十一条关于自行车销售备案等不符合现状的内容 [10] 非机动车监管强化措施 -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标的非机动车,明确拼装/改装/加装行为违法,设区市政府需建立联动处理机制 [5][8][9] - 授权县级政府划定动力驱动三轮/四轮车限行区域,违规驾驶将受罚 [5][9][10] - 新增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禁止加装座位等强制性规定,违者罚款20-50元 [9] 新兴行业与科技应用规范 - 明确快递/代驾/外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 [6][9] - 新增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原则性规定,需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 [6][9] - 授权交管部门应用信息技术远程执法,要求监控设备记录资料需经审核方可作为证据 [8][9][10] 执法方式优化 - 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轻微违法优先口头警告或限时驶离提醒 [6][9] - 新增交替通行规则,优化交通拥堵路段车辆通行秩序 [9] - 交通技术监控记录未经真实性审核不得作为处罚依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