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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 | 事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国务院有新部署
新华社·2025-05-23 22:40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建立覆盖更全面、权责更清晰、方式更多元、治理更高效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 - 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旨在通过协商在生态环境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之间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机制 [1] - 会议明确要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 [1] 补偿机制实施进展 - 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签订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涉及长江、黄河等多个跨省流域(河段) [1] - 安徽和浙江两省从2012年开始在新安江流域建立全国首个横向补偿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1] - 部分省份在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面进行了探索 [1] 补偿机制发展方向 - 会议提出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稳步拓展补偿领域,探索森林、草原、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方式 [1] - 需健全奖罚分明的制度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原则,研究完善激励约束政策 [2] - 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将社会资金作为政府投入的有益补充 [2] 补偿模式创新 - 需改变资金补偿单一模式,探索对口协作、对口支援、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产业园等多种方式 [2] - 搭建生态受益者和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让保护生态者有益可得 [2] - 通过多元化方式动员和汇聚各方面力量,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