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 对征收部门、计征方式等进行规范
大众日报·2025-05-25 08:34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 山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征收使用管理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工作 [1] - 新《办法》对2020年版进行修改完善 主要依据中央要求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1] 征收管理调整 - 征收部门由原相关部门调整为税务部门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税务部门新增征缴入库及退库等职责 [2] - 明确特定生产建设项目规定:征占地面积<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1千立方米项目 免除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2] - 开采期矿产资源项目及无须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 明确需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补偿费 [2] 计征范围优化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库淹没区 明确不纳入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 [2] - 针对小型项目制定特殊计征方式 确保政策连贯性和可操作性 [2] 实施成效 - 山东省自2020年起年均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00平方公里 [3] - 水土保持率从84.79%提升至86.35% [3]